2015年度决算公示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10-14   信息来源:

一、信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信阳市审计局是信阳市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在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审计工作。

二、信阳市审计局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审计局内设14个机构,下设二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信阳市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阳市审计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5年收入总计 1747.24万元,支出总计 1408.8 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500.29万元,增长40.12 %;支出增加163.64万元,增长13.14%,主要是聘请中介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建设全市审计视频会商系统、对金审工程进行更新维护。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局本年收入合计 174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747.24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14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8 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747.24万元,支出决算1408.8万元。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0.29万元,增长40.12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64万元,增长13.14%。主要是聘请中介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建设全市审计视频会商系统、对金审工程进行更新维护。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47.24 万元,支出决算为14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0.6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227.46万元,占87.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49万元,占8.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34万元,占1.58%;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33.51 万元,占2.38%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5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9%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 33.51 万元,支出决算为3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审计局局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3.38万元,支出决算为72.06万元,完成预算的58.4%,主要原因: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较低。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8.31万元,下降10.34%,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15.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75万元,新购置1(报废1辆商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车辆老化,发生维修费用较大。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3.6万元,降低5.53%,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5.16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71批次、532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三单”制度,控制接待标准,按规定开支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4.71万元,下降30.74 %,主要原因:进一步控制接待标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信阳市审计局2015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0万元,比 2014年增长36.76%,主要是聘请中介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建设全市审计视频会商系统、对金审工程进行更新维护。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信阳市审计局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 2015 12 31 日,信阳市审计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概况说明:我局固定资产1379.78万元,其中房屋占32.16%,汽车占14.07%,网络信息建设工程等占53.7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是指信阳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计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审计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审计业务(项):是指审计局所属二级单位的人员及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是指机头及所属二级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直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