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新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30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新县2016年保障性

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对新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新县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59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59;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942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下同)保障1666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276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1310户。信阳市下达新县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27套,基本建成任务534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10户。审计核实,实际完成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27套,基本建成任务534套,农村危房改造1310户。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6491.54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

(二)以不合规票据收取廉租住房出售收入363.77万元。

(三)违规收取公租房项目应减免的费用3万元。

(四)935.3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未及时拨付。

(五)200套公租房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

(六)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七)1人虚报资料申请享受廉租住房补贴资格。

(八)2人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新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信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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