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林业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6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林业局2016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信阳市林业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湿地保护工作、森林防火工作等。局机关内设办公室、造林绿化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等8个职能科室。机关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员33人,离休2人,退休22人。下属专项政法编制单位1个,即市森林公安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即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全额供给事业单位3个,市林业工作站、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差额供给事业单位1个,即河南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6年局机关财政决算报表反映本年收入747.29万元,本年支出1070.24万元,当年超支322.95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市林业局基本能够执行财政部门下达的本部门支出预算,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也存在多申报专项经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使用专项资金70万元

 1.2016年度,市林业局机关收到市财政拨入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共计40万用于扶贫支出;河南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收到市财政拨入森林资源保护资金10万元、森林资源监测资金10万元、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资金10万元,共计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   

(二)非税收入未上交财政5万元

 2012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下属信阳腾信林业科技服务中心被依法注销,该中心非税收入5万元于20163月转入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账户,未上缴财政。

(三)应缴未缴税金2.75万元

 20168月,河南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应付李正举工程款抵李正举租赁茗湖山庄租赁费50万元。租赁收入应缴未缴增值税及附加2.75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截至20171130,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信阳市审计局

                             201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