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8-30   信息来源:

——2018年8月28日在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信阳市审计局局长  汪光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建设性作用。


2017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26亿元,比预算超收0.8亿元,较上年增长4.96%;上级补助收入29.63亿元,较上年增长24.35%;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有关单位往年结转结余资金2.54亿元。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聚焦精准扶贫和十件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当年市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等分别比上年增长21.3%27%39.5%61.5%,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财税改革持续推进。积极推进市县中期财政规划、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等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7年,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决算草案个别数据不准确


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4.46亿元未缴国库,少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2亿元。


(二)预算编制不规范


1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512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通知》,规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16年开始实施;201611月,市财政印发了《信阳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试行)》,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报、预算执行等事项,但仍未编制2017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部门预算编制不精细。一是日常公用经费编制标准不合理,不能保证正常经费支出,造成部门普遍以项目支出弥补基本支出预算不足;二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较粗放、内容不明晰、依据不充分,以“非税”为名编列项目支出2678.08万元;三是6家单位的贷款贴息等支出4800万元,作为单独项目编列,未落实到部门。


(三)预算收入征管不合规


1.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抽查发现,24家单位已按照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但土地出让金仍滞留专户未入库,金额2.01亿元


2.收入征缴不及时个别单位违规开设收入过渡户,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1910.83万元;非税管理系统不完善、对账不及时,部分收入不能及时确定征收单位、收费项目,形成“无主收入”挂账5436.65万元。


(四)担保业务存在较高风险


截至20185月,市财金担保公司在保项目16615.75亿元,较20176月减少5.4亿元,存在违规提供担保的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加以整改。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一)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不顺畅。20163月以来,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综合治税保障机制,对加强税收征管、提升政府治税能力、增加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开展综合治税专项治理工作23次,累计查补税款3.2亿元。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制度印发较晚,未及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治税督导考核制度。二是涉税信息共享不充分、不及时。目前,全市仅有市本级、新县涉税信息归集较为完整,但还存在数据传递不及时、不安全,归集的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个别部门甚至以本系统制定的一些“制度、规章”等条条框框为由抵触数据归集,这些未能及时共享的信息涉及税收8600余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度》、《信阳市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建立了综合治税督导考核制度。


(二)地税部门税收征管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委托代征船舶车船税工作推动不到位,根据海事部门提供的全市(不含固始县,下同)船舶登记信息测算,20152017年税务部门应征车船税1552.25万元,实际征收3万元,少征1549.25万元;二是部门之间涉税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完整,造成全市少征耕地占用税6167.08万元、土地增值税707.4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77.02万元,合计7051.59万元;三是预征税款744.16万元、漏征税款308.06万元、税款未及时入库3015.16万元。


审计后,已查补入库税款4262.22万元、滞纳金20.91万元。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持续压减,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1795.95万元;二是支出不合规514.91万元;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不到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130.13万元,无公函接待36.15万元,个别单位借用所属单位或相关企业、个人车辆;四是资产及资产经营收益管理不规范794.14万元;五是临聘人员未履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对商城、光山等5个国定贫困县,罗山、息县2个省定贫困县实施了审计。审计扶贫资金64.68亿元、扶贫项目791个,涉及80个乡镇、201个行政村和181个单位,走访贫困家庭882户。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把精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扶贫工作进一步规范,取得阶段性的扶贫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政策落实方面,存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不准确、违规享受或重复享受生活保障、贫困人员未能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等问题,共涉及5.8万人。资金管理方面,扶贫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整合3045.44万元、未按规定使用1.06亿元。项目建设方面,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按计划或标准完成,个别项目还存在建设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基础工作方面,贫困户录入不规范、档卡填写不完整、贫困户退出资料不齐全,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阳光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还部分存在。


今年的扶贫审计,坚持边审计、边交办、边督促整改,截至7月底,已追回或盘活资金1.47亿元,完善规章制度15项,处理处分41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88.6%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继续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了跟踪审计,重点抽查了118个项目,共涉及投资18.0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按照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2017年,全市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保障棚户区居民3459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住房困难家庭45227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贫困家庭9084户。但也存在少数县区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没有完成、部分资金和住房仍被闲置或空置、个别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等问题,涉及资金6.5亿元、住房5846套,还有保障房售租收入3665.28万元未上缴国库。后续监管也未及时跟进,249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涉及保障性住房65套、资金73.95万元,6个项目993套安居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476套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46.63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地方采取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取消住房保障待遇资格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7月底,已追回或盘活资金等4392.22万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待遇67户。


(三)基础教育补助资金绩效审计情况。组织对潢川、光山等6个县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抽查了44个乡镇、426所学校、593个项目,涉及资金30.53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县政府落实基础教育政策,改善教育办学条件,推动基础教育事业平稳持续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础教育投入不到位。个别县未按照10%的标准从土地净收益中提取教育资金,少提取2087.12万元;将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以外的支出2421万元。二是项目建设和管理不规范。88个全面改薄工程项目,因项目谋划不到位、土地供给等原因,造成项目未实施或实施进度缓慢,涉及投资1.29亿元。三是已建成项目闲置。因项目规划不科学、教学资源分配不均衡、配套设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部分已建成校舍、食堂闲置,涉及资金1.02亿元。此外,还存在教育资金滞留、个别学校超标准收费、个别项目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2个县完善了相关制度,1所学校退回多收取的学费43.16万元,14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四)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县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试点工作,具体审计了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审计结果表明,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主要领导干部,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是未能按照规定编制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二是部分环保项目绩效不高。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涉及投资3.37亿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因擅自变更设计,工程停工,涉及投资2140万元。三是区域环境污染控制不力。对从事珍珠砂、膨润土加工的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在的无环评手续、无治理设施、不能达标排放等问题监管不到位。


(五)中心城区创卫专项经费审计情况。对中心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173月至20184月,各级财政共投入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高新区、南湾风景区等创卫资金1.5亿元,改变了城市面貌,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我市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但在创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工程因时间紧张未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涉及资金729.6万元。二是有些工程决算未经审计、财政评审或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即支付工程款、工程未完工提前支付工程款,涉及资金3147.6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77月以来,对高铁快乐园一期主体工程等9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送审金额12.14亿元,审减2.35亿元,核减率19.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前期程序不规范、设计不细化、概算误差大,造成工程决算远超预算。二是有的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但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等手续。三是对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存在的工程量不实、工程单价过高等问题,有些项目建设单位未审核把关,造成虚报决算问题较为突出。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76月至20185月,审计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84起。其中:纪检监察机关46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38起。目前,对于移送的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有关部门查处后,已处理相关责任人8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16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行政处分3人,给予组织处理及其他处理63人。移送处理的违纪违法事项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公共权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挪用公款;二是“微腐败”侵害群众利益;三是公务人员参与营利性活动;四是有些单位或个人涉嫌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公款私存。


七、审计建议


(一)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硬化预算约束。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四部预算全覆盖。二是编准基本支出预算,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年度预算安排充分考虑政策变化、结转结余以及与项目实际进度有效衔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三是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推动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批复率和执行效果。


(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资金效益。树立绩效成本理念,加快构建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约束和问责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亟需支持领域,有效避免和防止资金沉淀;落实资金使用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管,加大督查和绩效考评力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力度,提升投资绩效。一是修订完善《信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审计机关等相关单位的权责;二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切实将工程建设流程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责问责,积极推进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求真务实,担当尽责,为造福信阳、添彩中原、决胜全面小康的宏伟事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