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直单位“三公”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8   信息来源:创始人

        (2016 1226日公告)

2016年第 47号(总第66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37729,对市财政局等58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90个所属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中将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审计调查全过程。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等58个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1631万元,决算金额1206.85万元、审定金额1419.30万元,预算执行率73.99%2015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1585.65万元,决算金额1839.79万元,审定金额1864.73万元,预算执行率116.03%

2014年和2015年均接受审计的43个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显示:2014年公务接待费审定金额为1460.84万元,2015年审定金额为1134.07万元,同比下降22.37%2014年公车运行费审定金额为2023.50万元,2015年审定金额为1467.17万元,同比下降27.49%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公函接待金额727.18万元,涉及101个单位。

(二)单车年均运行费较高,64个单位单车年均运行费超过3.5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161224日,部分单位及时完善修订了本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公函接待等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