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7   信息来源:

     (2016 1226日公告)

2016年第 37号(总第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对罗山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2015年,罗山县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204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1951户,经济适用房保障253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4000户。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结算保障性安居工程款48.92万元。

(二)违规收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费5万元。

(三)未及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3.38万元。

(四)430套经济适用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五)董寨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六)有关单位未严格审核把关,有11户因家庭收入较高,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罗山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时限,对照问题清单,积极逐一进行整改,采取收缴违纪违规资金、完善制度和相关手续、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等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效果。截至目前,县住房保障办已将惠民新村二期公租房工程款48.92万元拨付到项目单位。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已调整危房改造户,取消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11董寨林场已补办113套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丽水街道办事处已完善邵洼经济适用房配套基础设施,水电安装到位,将该小区430套经济适用房整体转为天元南路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交付使用。对违规收费和未及时发放补贴的问题,罗山县也进行了整改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