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7   信息来源:

      (2016 1226日公告)

                         2016年第 34号(总第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对固始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2015年,固始县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2643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2643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839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5839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4300户。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4个项目存在前期基本建设手续未批准即开工。

(二)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

(三)部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至2015年底已闲置超过1年以上。

(四)3人不符合享受条件,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万元。

(五)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固始县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项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安排项目单位完善相关手续。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县财政已按比例足额提取缴入国库,未及时按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缴财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程序已提取足额缴入国库。关于部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闲置超过1年以上,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快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3人不符合享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已取消申请资格,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万元未发放。3个建设项目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项目单位正在完善施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