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7   信息来源:

              (20161226日 公告)

            2016年第30号(总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16413日至520日,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称市文广新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有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文广新局是主管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于201212月,由原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整合组建。局机关设置艺术科、社会文化科、传媒宣传管理科等18个科室,行政编制59人,实际在职56人,离退休人员56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公款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

20132015年,信阳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用等190129.33元,其中:养老保险金162715.89元、医疗保险金27413.44元。

()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32015年,市文广新局发放职工取暖费等263913元,其中:奖励工资85069元、取暖费87000元、补贴等91844元。上述资金,审计期间已全额退回。

  (三)无公函列支招待费

1.20132014年,市文广新局无公函列支招待费398658.90元,其中:2013172505.2元、2014226153.70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公款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被审计单位已按规定退还;无公函列支招待费问题,有关单位已按审计决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