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7   信息来源:

20161226日公告

2016年第 13号(总第 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34月,信阳市审计局对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河南省财政厅下达2014年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1190万元,资金到位后,市财政局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对全市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评审,确定对7家企业实施的项目进行奖励。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47月,省财政厅向我市下达2014年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1190万元,201510月,市财政才将该项资金分配下达;201510月,省财政厅向我市下达2015年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814万元,截至审计时市财政局及工信委未组织对项目进行筛选、评审,造成资金尚未分配下达。

上述情况和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