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党组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发布日期:2019-09-12 信息来源:
明责 担责 追责
近日,信阳市审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对意识形态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会议要求,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定期自查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及时掌握舆情,了解审计人员思想动态;加强网络、微信、微博等阵地管理,始终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会议强调,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明责。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为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机关党委、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名审计人员都肩负责任,人人有责。二是担责。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意识形态工作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以上率下,示范引领;认真落实谈话谈心、舆情研判等各项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动态,了解审计人员及其家属的思想动态;守好网络等宣传主阵地,讲好审计故事,树好审计形象。三是追责。对不担责、意识形态工作意识淡薄的,要及时提醒谈话、加强教育;对不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严加惩戒,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行稳致远。(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