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驻驻马店审计组乡镇债务审计“三个认真对待”


发布日期:2013-09-09   信息来源:

   信阳驻驻马店各审计组在乡镇债务审计中,针对内部管理控制薄弱、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财务信息公开性不足等问题,做到“三个认真对待”:

   一、认真对待乡镇政府为主体的银行贷款和农信社贷款。对乡镇政府为主体的银行贷款和农信社贷款,审计组一是要求乡镇逐笔提供逾期贷款的银行贷款余额对账单;二是利用县审计局农信社审计资料,审核乡镇政府机关自身贷款和担保贷款的历史债务;三是将乡镇政府机关承贷的资金、借用个人名义贷款即个人承贷乡镇政府使用的贷款,乡镇政府为乡镇直部门或乡镇企业承贷、担保的贷款和农信社20136月底存量贷款关联,对于不在农信社20136月底存量贷款清单者不予确认;同时与2012年农信社达标升级关联置换核销资产关联,确认该笔贷款确已置换核销。

   二、认真对待乡镇政府为主体的对农民租地赔偿。对乡镇政府为主体的对农民租地赔偿,根据租地用途,属于基层政权建设和公益性质的,在农民第二轮承包期以内、乡镇和租地村委会出具债权债务证明的予以确认,否则不予确认。乡镇干部垫交税费是乡镇干部为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行为,应当确定为村级债务,不应当确认为乡镇债务。

   三、认真对待乡镇政府拖欠的工程款和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对缺少完整工程程序资料的乡镇小修小补类零星工程,强调核心证据,核实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手续、拖欠工程款证据,根据施工合同主体确定债务。对乡镇政府拖欠的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从严把握,要求取得当事债权人对账证明材料;白条欠账,必须提供相关领导、当事人或经办人多人同时签字的原始凭据,载明具体用途;经债权人确认时,需提供该笔债务的债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完善证据链的补充,佐证债务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