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审计局不断提升审计执法质量


发布日期:2014-07-07   信息来源:

近年来,信阳市审计局坚持不断完善制度,切实夯实基础管理,积极打造优秀审计项目,加大案件线索移送,有力地提升了审计质量。2011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被审计署嘉奖为先进公务员集体;2012年全国社保资金审计被审计署评为表彰审计项目,1人获得审计署嘉奖;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被审计署记“先进公务员集体三等功”,无论是获奖的数量和层次均在全省审计系统名列前茅,信阳提升审计质量的做法多次在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完善制度建设,坚实业务质量根基。该局始终把审计质量作为生命线,制定和完善了《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执法岗位职责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管理办法》、《机关业务科室审计工作考核办法》、《县区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和《全市十佳审计业务标兵评选办法》等20余项质量制度,明确审计质量标准,规范审计实施环节,严格制度化管理。坚持量化考核审计工作质量,从审计项目管理、审计程序、审计法律法规运用、查出问题的处理处罚、审计业务文书、计算机审计运用,审计信息化、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整改、审计业务档案等方面逐项考评,通过严格的奖惩推动审计质量不断攀升。

规范审计程序,强化审计项目管理。该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对审计项目全过程明确实施标准、质量控制和规范化操作。坚持在审前调查时编写审前调查提纲,召开审前调查会,推行审前公示和双向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重点,制定具体措施;严格依法取证,以合法的手段取得合法的并足以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确保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前移审理复核关口,在报告编写、决定下达的过程中对审计实施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将征求意见书纳入复核范围,避免征求意见后无法进行补充取证,审计决定下发后引起裁决、复议或行政诉讼导致错案发生等现象。

强化审计整改,突出审计执法成果运用。该局始终将督促整改作为提高审计执法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用整改落实情况衡量审计质量。对内坚持“谁审计谁负责”,实行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强化跟踪检查;对外加强与人大、政府的沟通联络,及时上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促进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了政府督查内容。坚持把查处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立足于完善体制、健全监管、规范秩序、提高效益,从宏观上提出有一定高度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为宏观决策服务的职能。实践中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分析,做到定性、定量相结合,横向、纵向相结合,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综合分析、提炼,并注意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提出具前瞻性、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具有较高价值的审计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全面的参考依据。近年来,根据审计建议,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信阳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信阳市市属管理区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信阳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结算暂行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市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