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多举措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6-03-08   信息来源: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信阳市审计局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分类管理,推进审计全覆盖。为了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该局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按照市管领导干部岗位性质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实施审计对象ABC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审计对象,采取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A类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以任中审计为主,其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以离任审计为主,实现有重点、有计划的全覆盖。

健全完善数据库,增强计划的科学性。该局结合信阳市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和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积极联合市委组织部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动态数据库,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管理区(开发区)主要领导、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县区“公检法”三长四类审计对象的任现职时间、任期审计情况等基本资料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合理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实现审计全覆盖提供了依托。

突出重点,提高任中审计比重。2016年,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等责任情况,确定不同岗位审计重点,着力揭示和反映重大违法违规、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等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该局充分应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动态数据库,对任职3年以上未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筛选,确定重点审计具有资金分配权、资源管理权、项目审批权、行政许可权及资金总量大的14名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地区和关键岗位的5县区党政主要领导、8名“公检法”三长,其中任中审计22名,离任审计5名,为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审计全覆盖打下基础。(市局经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