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对审计组廉政监督管理的规定》获市纪委反腐倡廉好制度表彰
发布日期:2016-11-22 信息来源:
近日,中共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文件,对全市各单位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优秀制度进行表彰,市审计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对审计组廉政监督管理的规定》榜上有名,位居全市27项好制度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信阳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制度反腐、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精神,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了一批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制度,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本次获表彰的《规定》共有十五条,对制定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罚则等做了详细阐述,《规定》明确了审计组组长廉政负责制、审计组廉政承诺制、审计纪律公示制、审计廉政回访制、审计廉政一票否决制、领导干部连带责任追究制等六项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审计机关审计时严格执法,依法廉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打造一支审计“铁军”,促进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