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8-03-08 信息来源:
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谢伏瞻对审计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要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健全整改机制,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陈润儿省长每年主持召开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的汇报,要求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责任、严肃的态度,狠抓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形象。翁杰明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限时逐条推进整改,切实建立整改纠错机制。 为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近期,河南省建立了省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政府秘书长、省审计厅厅长为副召集人;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审计整改任务,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组织成员单位督察,督促审计整改工作。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集召开。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可以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执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由省审计厅提请协助落实整改工作意见,经联席会议召集人签批意见后,以联席会议纪要书面形式交有关单位落实。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完成情况函告省审计厅,省审计厅汇总后向联席会议报告。(王耀庆 王党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