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30   信息来源:

——2018年7月25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南省审计厅厅长 汪中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全省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促进深化改革和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注重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建议,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017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动三大攻坚战,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各地实际,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令行禁止,扎实推进中央和我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我省有14项工作、20次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的督查激励,数量位居全国各省第一。


——努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3407.2亿元,为预算的102.9%,增长10.8%,扭转了自2012年以来增速下滑的态势。全省发行新增政府债券762.5亿元,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8000亿元大关,完成8215.5亿元,增长9.6%。


——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和十件民生实事。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7.8亿元、政府债券资金46.8亿元用于扶贫脱贫,同比分别增长44.7%和34.3%。安排资金99.1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乡居民低保、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标准得到全面提高。


——稳步推进财税领域改革。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66.3亿元。继续推进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数量压减40%以上。深化营改增试点,落实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逐步探索建立依法规范的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


一、省级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厅、原省地税局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创新财政调控方式,加强预算和计划管理,较好地发挥了财税保障作用。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纠正和改进。


(一)组织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决算草案个别数据不准确。一是一般公共预算的负债事项中,没有反映中央财政粮食风险基金欠款8亿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少反映财政专户存款形成的利息收入611.82万元。三是省财政专户对以前年度实际已经收回的欠款1701.64万元,未及时进行销账处理,造成账实不符。


2.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省财政分配下达的170项专项资金中,部分项目不符合省政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其中59项无明确执行期限,101项未设立绩效目标,59项无资金管理办法。


3.部分预算安排不科学。一是部分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不到位。省财政对2016年执行率不足30%的35个支出项目,2017年仍安排预算1.38亿元,这些预算的执行率仍然未达到30%。其中2016年安排9个单位的13个项目预算4233.6万元未执行,全部形成结转,2017年又安排预算2624.1万元,仍然未执行。二是部分预算追加与工作计划不衔接。省财政向569个单位追加的875个项目预算18.28亿元,当年均未执行。


4.少数省级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效率还不高。2015年起,省财政厅先后筹备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等42支政府投资基金(含子基金),计划募集资金规模500.56亿元。截至2018年4月底,财政已投入73.81亿元,占财政投入计划的85%。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基金中社会资本投入不足,已到位社会资本97.23亿元,仅占社会资本投入计划的23.52%。其中7支基金在财政资金到位一年后,社会资本到位率仍低于30%,2支基金尚未带动任何社会资本。此外,2016年底成立运营的2支基金,募集到位资金11.17亿元,其中财政投入部分4.5亿元,至2018年4月底,尚未投资任何项目。


5.有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过于粗放。2017年5月,省财政根据省商务厅的资金分配意见,向市县企业拨付外经贸发展补助资金3.79亿元。通过重点抽查发现,获得补助的企业中,有22家企业为“空壳”企业,并无进出口业务。这些企业在市县注册后,通过购买外地企业进出口业务的通关单证,将其他企业的进出口金额登记在自己名下,骗取外经贸发展补助资金1140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财政厅已对有关决算草案的数字进行了调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不顺畅。2016年8月以来,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综合治税保障机制,对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征管、增加税收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审计发现工作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4个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归集涉税信息仍然存在部门障碍,有些单位以本系统制定的一些“制度、规章”等条条框框为由抵触数据归集。二是7个市本级和20个县(市、区)涉税信息归集质量不高,存在信息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报送不及时、信息难以利用等问题。三是财政部门推动的综合治税工作,与税务部门内部利用大数据进行数据风险推送工作不对接,数据难以及时共享,未能形成征管合力。


2.地税部门仍然存在应征未征税款的问题。一是53个县(市、区)地税部门应征未征579家企业土地增值税等税款2.97亿元。二是委托代征船舶车船税工作推动不到位,造成少征车船税。全省各省辖市地税机关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签订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协议书,各地海事部门也未开展船舶车船税代征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提供的全省船舶登记信息测算,2016至2017年,税务部门应征车船税为2778.96万元,实际征收1072万元,少征车船税1706.96万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联网审计调查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减少监督盲区,省审计厅今年首次实现了对省直95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监督全覆盖。一方面利用有限审计力量,对9个重点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另一方面,利用联网大数据审计分析平台,对其余86个省直一级预算单位筛查疑点,分析核实。从审计情况看,省直部门的财经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率低。一是5个二级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比例较大,涉及资金3919.68万元。二是48个部门和242个二级单位、1091个支出项目执行率低于50%,预算金额69.67亿元。预算执行率低主要是由于部门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建设推进慢、预算安排不科学等造成的,还有部分预算在12月份下达,资金无法在当年支付。


(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够严格。一是10个部门和44个二级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880.53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超预算618.83万元,出国费超预算244.12万元。二是会议费和培训管理仍不规范,7个部门和4个二级单位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培训费277.44万元,6个部门和2个二级单位举办培训或改变培训计划,未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三)个别部门未落实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政策。一是2个部门的10个协会仍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未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清理腾退、实现办公场所独立。二是1个部门未与所属7个协会办理财务交接手续,个别领导干部退休后不满三年即在协会中任职。三是1个部门存在向所属协会转嫁招待费32.99万元、违规占用协会车辆、由协会代办培训并收费等问题。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1个部门和8个二级单位存在公款报销因私费用、向所属企业摊派费用等问题。二是2个部门和3个二级单位存在个别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三是3个部门和5个二级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福利等36.17万元。


(五)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6个二级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少收房租等收入4749.14万元。二是3个部门和14个二级单位存在未执行政府采购、应招标未招标及盲目采购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涉及金额1174.57万元。三是1个部门和4个二级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965.73万元。四是2个二级单位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账外管理资金资产的问题,涉及金额186.82万元。


三、推动实施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审计机关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重点审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及时揭示风险隐患、促进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政府债务审计调查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了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市县两级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地方党委政府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举债冲动得到有效遏制,违规举债问题明显减少。但审计调查也反映出,隐性债务口径不明确、债务上报规模不真实、债务区域分布不均衡等情况,个别地方还存在违规举债的问题。5个省辖市本级和29个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仍然采取银行贷款、集资等方式,直接举借政府债务15.26亿元;2个省辖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政府通过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举借政府相关债务12.95亿元。此外,8个省辖市本级和32个县(市、区)由于政府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的筹措计划和使用计划不衔接,48.31亿元债务资金到位后,闲置达一年以上。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正在积极整改。


(二)扶贫审计情况。按照年度审计计划,自2017年第四季度以来,省审计厅组织全省600多名审计人员,采取统一组织、分步实施、交叉审计、强化整改等方式,对65个县(市)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扶贫资金368.55亿元、扶贫项目8058个,涉及831个乡镇、3364个行政村和1375个单位,走访贫困家庭9901个。审计结果表明,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改进作风,工作质量稳步提高,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今年扶贫审计较去年发现的问题数量、金额均大为减少,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10个县投入贫困户单纯享受分红的项目资金,占产业扶贫资金总额的70%以上,这种重“输血”轻“造血”的模式,不利于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二是23个县部分带贫企业未履行带贫、减贫责任,未按照约定分红、吸纳贫困户就业等。三是一些地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监管使用仍需加强。24个县应整合未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57亿元;8个县纳入统筹整合的2.28亿元,实际仍按原渠道使用。今年的扶贫审计,仍坚持去年“边审边改”的工作经验。通过边审计、边交办、边督促整改,截至6月中旬,已盘活统筹使用闲置资金1.19亿元,促进政策落实236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85%。


(三)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对周口市和18个县(市、区)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地区和领导干部基本能够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未达到预期。7个市县存在水、大气质量指标未完成目标或未得到明显改善等情况,个别县2015至2016年PM10、PM2.5年均浓度不降反升;3个市县管控不严格,存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不到位、超采地下水引起水位下降等问题,生态未及时得到修复。二是部分环保资金和项目绩效不高。6个市县专项资金3.42亿元闲置一年以上;6个市县28个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未按期开(完)工;6个市县21个项目因可行性论证不科学等原因,建成后效果不佳或处于闲置状态;6个市县少征污水处理费等相关资金1.09亿元。审计还发现,部分市县重点排污企业存在无证排污和未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未纳入环保部门自动联网监控等问题。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除对三大攻坚战开展重点审计监督外,全省审计机关还认真组织了其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着力揭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护航高质量高效益发展。通过审计,促进拨付和盘活各类资金65.33亿元,促进减少或清退收费等1104.23万元,促进项目开工或完工220个,促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02项。


(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12至2017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持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促进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有效使用和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违法违规问题逐年减少。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共发现问题1384项,比2016年减少1107项。闲置一年以上资金由上年度的44.19亿元下降到36.67亿元,空置一年以上住房由上年度的24253套下降到11436套,开工三年以上未建成的住房由上年度的89376套下降到41593套,违规招投标涉及的合同金额由上年度的123.82亿元下降到86.31亿元。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进行整改,已追回、促进盘活或拨付资金等20.33亿元,收回和加快分配住房12562套。


(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对中牟等7个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总投资34.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7个县政府总体上高度重视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整体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5个县的部分迁建项目进展缓慢,有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滞后一年多。二是2个县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涉及资金3.2亿元。三是个别项目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有的项目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三)社保费移交地税部门征管体制改革审计情况。2017年,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地税部门全面落实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全省地税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1586.35亿元,同比增长31.4%。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31万户正常纳税登记企业未办理社保登记,占已办理税务登记企业户数88.21万户(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35.14%,部分企业的就业人员应参保未参保。二是9.1万人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25万人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造成财政重复补助,加重财政负担。三是全省尚未出台社保费退费的统一办法,导致无法退还重复缴纳的社保费。


(四)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18个省辖市本级和38个县(市、区)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政府按照政策要求开展了涉企保证金清理工作,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地方营商环境,但也发现一些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12个县(市、区)相关部门未在2016年底前将应取消的保证金730万元退回企业。二是10个县(市、区)相关部门未按时返还保留的各项保证金341.13万元。三是5个县(市、区)相关部门超标准收取保证金186.13万元。四是3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未在门户网站公告并进行动态更新,不利于社会监督。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绩效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将绩效审计理念贯穿于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全过程,促进惠民富民政策落地生根、惠及群众。


(一)基础教育补助资金绩效审计情况。组织对全省53个县(市)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抽查了512个乡镇、3680个学校、4076个项目。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县(市)政府认真落实各项基础教育政策,积极改善教育办学条件,努力推动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县(市)未按规定落实县级财政的教育投入。其中:18个县(市)未按照10%的标准从土地净收益中提取教育资金,少提取4.11亿元;18个县(市)将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以外的支出2.58亿元;19个县(市)未按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少安排1.48亿元。二是21个县(市)因项目规划不科学、学校布局不合理、教学资源分配不均衡、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造成已建成校舍闲置,共涉及项目资金1.81亿元。三是32个县(市)全面改薄工程项目,因项目谋划不到位、推动不力,以及土地供给、施工证件办理缓慢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进度缓慢,涉及投资10.3亿元,其中18个县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全面改薄目标任务。审计还发现,少数县存在项目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偷工减料、工程实际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等问题。


(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绩效审计情况。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分配下达省级基本建设投资12.8亿元,审计抽查了16个重点项目、涉及投资5.71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项目推进缓慢,造成资金闲置。如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项目于2014年4月完成项目立项,2014至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下达该项目投资计划共计4.5亿元,截至2017年底,实际发生支出1.86亿元,由于未完成投资计划,省财政收回预算资金2.33亿元。二是朝阳沟剧院项目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概算投资5406万元,因设计方案变化、工程变更及建材价格上涨等,实际投资超出概算投资,部分工程资金来源尚未落实,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三)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绩效审计情况。对17个县(市、区)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审计发现,2016年中央和省级安排35个村落的54个保护项目中,截至2018年5月底,仍有12个项目尚未开工,已开工的42个项目中仅有16个项目完工;上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1.05亿元,项目支出仅完成3420万元,占比32.73%。


六、省属高校和医院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5家省属高校和7家省属医院财务收支情况,结果表明,这些单位基本能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但审计发现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省属高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所高校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外收支、违规转移套取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1197.36万元。二是2所高校合作办学管理不规范,存在中外合作办学名不符实、未按规定收取管理费2969.18万元等问题。三是2所高校违规集资用于校区建设及日常开支,涉及金额4.25亿元。此外还发现,个别高校在大宗物品购置和工程建设中,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


(二)省属医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5家医院基本药物使用占比不达标,低于国家规定30%的用药比例,有的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占比仅为12.38%。二是5家医院未通过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平台采购药品及耗材4.33亿元。三是2家医院超过国家规定30天的付款期,长期拖欠供应商药品、试剂款2.85亿元,有的款项拖欠长达3年以上。四是3家医院未经审批开展大型设备融资租赁和合作分成业务,其中1家医院自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向医疗设备合作企业支付利润分成2530万元。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审计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412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件、纪检监察机关144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263件。目前,对于移送的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有关部门查处后,已处理相关责任人619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230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行政处分80人,给予组织处理及其他处理309人。还有部分涉嫌严重违法问题,有关部门正在查处中。移送处理的违纪违法事项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贪污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等,共移送案件线索116起,处理责任人83名。二是“微腐败”侵害群众利益,共移送案件线索226起,处理责任人462名。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操作,低价转让国有资产、违规对外出借资金,涉嫌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共发现此类问题10起。四是有些单位或个人通过截留收入或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公款私存等,共移送案件线索47起,处理责任人32名。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本报告反映的是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报告中的整改情况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省审计厅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审计结果报告和信息专报,省政府领导均做出了批示,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7月9日,省长陈润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常务副省长黄强召开审计整改联席会议,专门安排,强力推进整改工作。整改的全面情况,省政府将于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要求,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细化预算绩效目标,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改进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由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健全绩效评价反馈纠偏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相挂钩。


(二)完善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措施。一是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全省政府隐性债务管理信息平台,促进隐性债务显性化,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分类施策的原则,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防范处置风险的次生风险。二是强化扶贫资金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严肃惩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强化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的刚性约束,严格资源环境准入,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积极实行差异化考核,推进三大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推进保障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相关考核、管理、指导、激励机制,确保相应的制度机制与重大政策措施的目标相一致。二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认真分析重大项目实施推进缓慢的原因,查找阻塞环节,精准施策,加快项目进度。三是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数据共享,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合力解决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改革、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一是充分发挥省政府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细化落实措施,强化审计整改结果的运用,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治理屡审屡犯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政策落实,切实做到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三是完善审计发现问题追责问责联动机制,加大对突出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着力遏制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提出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指示要求,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力服务保障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审计机关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