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印发2012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2-05-28 信息来源:
日前,云南省审计厅印发了《2012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点》,明确了“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突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审计内容、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强调了管理体系。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在2012年建立省、州(市)、县(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对于尚未成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州(市)、县(市、区),必须在2012年成立;没有按照中央要求配备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的,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按照同级审计机关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职务,选好配强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7月底前,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省各地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省通报。
二、明确了实施方式。各地要逐步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力争做到新一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轮审一遍;积极推行地方党委书记和政府行政首长的同步审计。要加强对内管干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审计立项、审计组织实施、审计结果运用等相关制度,并逐步推行内管干部审计工作报告制度。
三、确定了重点内容。各级审计机关要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根据不同审计对象确定审计重点和评价内容;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等,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好审计评价工作。
四、突出了结果运用。审计结果要与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巡视等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相衔接,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教育、培训等提供依据,注重审计成果共享共用,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跨专业数据整合、多数据综合分析的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不断提高审计效能。(汪 文 褚文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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