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3-31   信息来源:法规科

   2019年,信阳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从法定职权出发,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以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抓手,以推进审计法治化为落脚点,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我局作为省辖市唯一审计机关荣获“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实施的审计项目获得省厅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持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持续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优秀单位,持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光明同志切实履行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次主持召开市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研究部署2019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讨论和审议审计制度建设等审计法治专项工作,为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定主题、把方向,谋长远、提重点。三是组织召开审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建立《纲要》执行情况台账,及时总结经验成效,查摆漏洞不足,积极推动《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委、市政府要求,一是着力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见效。围绕“六稳”要求,持续跟踪“放管服”改革、创新就业、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和项目落实落地情况,推动加快进度、完善机制、提高绩效。二是着力促进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精准脱贫,实现对贫困县的审计全覆盖;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盯财政、国企等重点领域,着力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围绕污染防治,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三是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关注就业、医疗、教育等情况,及时纠正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四是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

三、健全完善审计制度,全面推进审计科学化管理

及时适应审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审计制度建设,以全面推进审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健全完善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梳理各项制度70多项,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包括局党组重大决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计划管理办法》、《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规则》、《公告审计结果办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规章制度,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

四、强化对县区审计机关的领导,实现全市审计“一盘棋”

局领导班子通过建立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每名处级领导干部联系1个县区级审计机关,每年深入所联系的县区局进行调研指导;建立严格落实县区审计局长向市局党组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9个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每年12月底前将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报市局党组;建立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统一审核备案制度,县区审计机关在2月底前将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报市局审核,市局将审计核意见告知县区审计机关;认真完成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强化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审计组织方式,加强全市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完善审计工作考核制度,坚持每年对全市审计业务质量进行考核,以考核促进审计质量提升。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县区审计机关的领导,实现全市审计“一盘棋”。

五、实施“新时代、新青年”审计人才培养工程,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为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实施“新时代、新青年”审计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青年审计人才培养计划。在组织全市审计干部积极参加审计署审计大讲堂和省审计厅审计讲坛的同时,通过举办我局道德讲堂、审计业务培训班、审计人员座谈会,实施“导师制”培养锻炼年轻审计干部、参加省厅上挂锻炼等方式,促使审计干部能力素质明显提升,通过考核对优秀导师、优秀学员进行表彰。为提升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整合审理资源,出台了《信阳市审计局关于统筹审计资源建立全市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审理业务整合、人员使用整合、交流培训整合,建立全市审理工作“一体化”统筹审理模式,提高县区法规人员的复核审理能力。二是以检查代培训。开展审计执法检查,结合审计厅开展全省2017年至2018年审计质量检查,对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四轮审计质量自查检查,提升了全市审计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出台了《审计执法工作手册》,确保全市审计人员人手一册,为指导和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供向导。

六、扎实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利用信阳日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印制宪法宣传页500份。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每季度开展一次局党组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等。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审计大讲堂”、审计机关集中整训、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班等平台,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制度教育力度,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在门户网站开设法律规范查询栏目,为广大审计人员进行法律查询提供便捷渠道。2019年全市审计机关发表审计信息118篇、对外宣传776篇。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强化面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审计对象的宣传力度,审计进点时,由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依据、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权利义务等审计法律规定,增强被审计单位依法接受审计的自觉性。在审计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讲解依法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密切配合审计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被审计单位依法配合审计的主动性。将静态普法变为全程动态普法,有效促进了审计组和审计对象依规依法履职。

七、其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2019年持续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备”、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两单”进行调整,待机构改革到位后,将及时在网上更新。二是监督全市审计机关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了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健全了决策科学、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信阳市审计局审计执法岗位职责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明确了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安排,以法治方式实现管理目的,以服务宗旨提升执法效果,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做到以严格规范执法为基础,以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带动全市审计机关全面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已经出台了行政性服务执法指导意见基础上,2019年又按照《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荐、培育、指导审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市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2次赴示范点进行指导。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明确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光明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源头遏制,防范复议应诉风险,建立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规范了复议和应诉行为。积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向行政相对人宣传审计机关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等,争取相对人的理解,截止至目前尚未发生一起复议和诉讼事项。

八、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部署安排,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新时代审计工作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审计规范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审计管理制度和执行机制;扎实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