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审计促进国库对外借款进一步规范
发布日期:2018-01-29 信息来源:
近年来,光山县审计局在执行财政同级审中,发现该县财政存在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出借资金、以前年度出借资金长期挂账等问题,且对外借款余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已影响到县级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与使用,遂编写了《县财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需重视》的审计要情,先后得到县长王建平的两次批示。
县长批示印发后,该县审计局及时跟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对外借款程序。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财政对外借款的形成原因,进一步强调了执行《预算法》的严肃性,并要求从2017年开始,严格控制财政对外借款;确需借款的,必须报经常务副县长审批。
二是逐步建立对外借款催收责任制。按照“谁借款、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借款人偿还责任;上一财政年度借款未偿还的,下一财政年度不得再安排借款。
三是严格专项资金借款用途。尤其对出借的土地出让金,要求借款单位签订《承诺函》,承诺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转借或挪作他用。
四是积极开展催收欠款工作。该县政府统一对全县借款“大户”的51个临时指挥部,予以“封账”处理,等待县财政和审计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清资核算,确认债权债务。该县财政局向133个借款单位发出催款通知书,收回借款5434万元。(占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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