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根据审计建议改革国库集中支付
发布日期:2012-08-23 信息来源:
今年,光山县审计局针对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纳入单位和资金不完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不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不统一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日前,县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出台《行政服务中心资金收管与结算办法》。
《办法》一是实行财政资金“一个口子”进出,所有财政性资金一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运作,财政资金的使用由“中转”变“直达”。二是按照“先支付、后清算”的原则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有资金依照规定支付到最终的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定期公布会计信息,切实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完善账户设置,完善由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财政专户等组成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政府所有财政性收支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资金不能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报账员个人存款账户。四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按照同类账户合并和实行分账核算原则,进一步归并和精简财政专户,切实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五是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级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进必进的要求,大力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基层单位延伸,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光山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