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审计局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裁量权


发布日期:2013-04-22   信息来源:

   为保证审计执法工作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商城县审计局在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处罚的基础上,采取三项措施,对规范行政处理处罚裁量权工作紧抓不放。

   一是细化处罚标准,提供执法依据。为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行为,该局制定了《行政处理处罚裁量标准》,明确在行使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时,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将审计处理处罚裁量标准分为轻微、较重或者严重三个等级,并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文书中体现出裁量标准的具体等级。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确保规范操作。坚持审计处理处罚备案制度。对凡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审计项目,一律在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坚持说明理由制度。凡审计处理处罚项目,有轻微、较重或者严重情节的,均需在审计业务会上说明理由;坚持过罚相当制度,整改为主,处罚为辅,通过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规避屡查屡犯行为的出现,达到一审二帮三促进的目的。

   三是公开处罚规定,接受社会监督。将审计行政处理处罚裁量标准在本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让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各界都了解审计处理处罚标准,监督审计执法,确保处理处罚口径一致,客观公正。(冯长华、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