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10-28   信息来源:

近日,新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该县审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新县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该县审计局在突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加大对税收征管、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民生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保障作用,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

一、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财税部门要严格依法组织征收,不断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质量,切实做到按时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营造公平、公正的征收环境。财税部门和财税工作要在优化支出结构、引导健全市场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等方面充分发挥财税调控经济的职能,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严格预算支出,增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通知精神和实施细则,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保障好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部门和民生支出的需求,提升财政公共服务水平。

三、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安全。审计监督是预算监督的重要一环,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量大的部门和项目、重点民生支出的审计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的督办、跟踪问效和严格问责机制,并在201312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由县审计局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新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