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审计局“常态化”审计项目复核工作


发布日期:2013-09-09   信息来源:

   近年来,河区审计局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制度,配齐配强法制复核人员,提高了项目质量,降低了审计风险。

   一是细化复核考核指标。赋予法制复核工作特殊职能,将其对审计项目的程序控制细则列入“三制”工作方案,细化成严格的考核指标,便于法制工作人员在复核中的操作,利于全局对每个项目和审计人员的考核奖惩。二是复核监督不断延伸。该局制定了严格的三级复核制度,从审计项目立项、到项目审结和调查回访,所有环节都必须有复核,且有记录。由于对审计人员严格要求,审计人员都能做到对法制工作积极支持,对审计质量倍加重视,尊重复核意见,及时整改提高。三是互相监督共同把关。加强了内部交叉复核力度,杜绝了个别草率应付或敷衍塞责的项目,不断提高了审计人员对质量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实现了相互监督,共同把关,联合抵御审计风险。(浉河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