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审计局四项举措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发布日期:2019-04-24 信息来源:新县审计局
新县审计局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四项举措切实加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管理。
一是加强中介机构廉洁审计意识。对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参审人员进行廉洁审计培训,系统学习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审计“四严禁”和“八不准”规定,对中介机构参审人员违反审计廉政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处理。要求参审人员签订《廉政审计承诺书》,提高廉洁审计意识。
二是完善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制度。该局制定《新县审计局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按照“择优进库、随机分配、定期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对中介机构进行管理,明确服务内容,细化工作要求,把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
三是加强中介机构风险意识。从思想上引导中介机构人员转换单纯的造价结算意识,侧重推理施工图纸、变更和现场签证的逻辑关系,在审减工程造价的同时,注重发现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结算中的违规问题,降低审计风险。
四是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要求中介机构实行复核制,并出具复核意见,该局对复核后的审计结果安排专业人员再进行重点抽查复核。杜绝放弃过程监管、不予复核直接使用中介机构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