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印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资料报送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9-08-01 信息来源:光山县审计局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料报送程序,确保项目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明确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审计资料的职责,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日前,光山县印发《光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资料报送暂行规定》(光政办[2019]38号)。
该规定共十二条,对建设单位报送审计项目资料的审核职责,报送审计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承诺,资料报送范围及时间要求,补报补送有关程序,资料使用与退还等进行了明确;尤其对不按时报送审计资料导致审计项目无法实质推进,提出了中止审计的相关情形。
规定的施行,体现了县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为提高审计项目质量,规避审计风险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