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审计局制定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发布日期:2022-08-15 信息来源:光山县审计局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近日,光山县审计局出台《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制定审计人员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台账,对审计在编人员、协审人员和协审机构参加审计项目情况进行信用信息分类、标记和公示。
《制度》明确,按照不同行为及其所产生的后果,信用风险分为守信、轻微失信和严重失信三个类别,分别用红、黄、黑三色在台账上予以标记,做到信用风险可评定、能识别,失信事实建档留痕、可查可溯。实行动态信用监管,审计组对审计人员、协审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行为进行信用评估,填报信用评价表,信用评估结果按规定报送县信用主管部门进行统一披露。对列入红、黑名单的主体分别采取激励和奖惩措施,将结果作为在职人员提拔任用、学习培训、评优评先和外聘专家库人员(机构)聘用的重要考量标准,对失信且信用未修复的主体采取限制措施,因失信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雷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