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审计局四措并举推进审计整改


发布日期:2012-05-28   信息来源:

   近年来,光山县审计局以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整改为突破口,坚持四措并举推进审计整改,审计决定落实率、审计意见采用率、审计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连续四年评为信阳市审计系统综合目标考核第一名。

   ——审计组主审负责制。明确审计组长为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主审谁负责”原则,将落实审计整改作为考核审计组工作成效的重要一环,不能一查了之,而要一改到底。审计组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落实到人,主审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具体督办。

   ——审理室整改销号制。每个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决定与审计整改意见,经审理室复核后,全部登记造册。审计组落实审计整改的相关书面材料,必须报审理室存档,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由审理室负责销号。审理室每季度在局班子会汇报各审计组审计决定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纪检组回访督查制。该局纪检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审计回访,参与人员包括审理室人员、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审计特约监督员;采取“下点督查”与“上门请谈”相结合的方式,督查整改落实情况。该局还专门设立了“谈话室”,主动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交流,在双方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真实了解审计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督促审计决定全面落实。

   ——局党组年终评议制。该局党组每年年终集中一周左右的时间,开展审计整改年终评议。从每个审计组主审的项目中随机抽取5个项目,然后将所有抽取项目的审计决定落实及整改情况档案材料进行公开展示,要求所有审计人员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对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整改成效进行评议,对审计整改行动快、效果好、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彰,作为年终评选精品项目的重要依据。(光山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