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教体局内部审计一二三四工作法服务教育发展
发布日期:2020-12-01 信息来源:平桥区审计局
近两年来,信阳市平桥区教体局内审工作围绕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聚焦规范和效益两个重点,抓好审前、审中和审后三个环节,采取强队伍、提质量、消盲区、建机制四项举措,完成审计项目49个,被审计学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48条、修订完善制度16个。
一、健全内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领导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成立“平桥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支持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健全内审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健全内审机构,解决审计与财务业务重叠、职责交叉、多头管理、效能低下问题;优化审计环境,保障内审工作不受干涉、不被干扰、依法独立开展。三是选优配强人员,增强内审力量。先后配备专职内审计人员3人、特约审计人员1人、兼职审计人员12人,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内审队伍。
二、严格操作规程,提升内审质量。一是构建高质量机制。建立完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价机制、内部审计项目复核机制、审计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等体制机制。二是严格作业流程。坚持做好审前调查,有的放矢确定工作重点。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做到目标范围明确、内容重点突出、程序方法得当、审计人员组成及分工合理。现场审计坚持审深审透审实,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和隐患。提出的审计建议力求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
三、拓展审计覆盖,消除审计“盲区”。一是在审计内容上,逐步加大对预算资金、培训经费、固定资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逐步探索开展国家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二是在审计对象上,逐步延伸拓展到对拨付财政资金的局二级机构和民办学校(单位)监督审计,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逐步消除教育系统审计“盲区”。
四、完善整改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建立完善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落实跟踪督查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逐项整改。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增强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自觉性、主动性、时效性。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发挥审计“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二是建立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按照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要求,通过印发审计通报、内部局域网公布等方式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将审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评估、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考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研究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内控制度的参考依据,切实解决“审而无用、审而不改、审而不究”的问题。(起草人:张汉国 审核人:刘浩、陈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