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工作突出“四个抓手”


发布日期:2016-09-11   信息来源:

 

一是突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组织骨干人员对市审计项目开展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审计重点和审计事项执行、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运用、主要问题处理处罚等情况,书面通报发现的问题,促进基层执法人员提升项目质量认识。

二是突出审计项目评优。规定每个县市区审计局报送2个参评项目,市局每个业务科室报送1个参评项目。对参评项目交叉检查,严格评分标准,围绕项目促进增节支减少损失浪费、揭露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等量化评分,评选市优秀执法案卷,推荐参加省级评选活动。推广创建优秀审计项目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是突出审计执法效能。编制行政指导案例手册,运用提示、辅导、建议、回访、约谈等非强制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完善审计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2015年共移送案件线索93件, 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纪政纪处分49人,组织处分40人。

四是突出法治能力提升。将新预算法、新行政诉讼法、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制定业务培训方案,列出时间进度表,组织全员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年终评先。通过案例教学、法治实践活动等形式,提升全局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执法工作能力。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到人,对履职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