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7-03-10   信息来源:

为了充分展示“我是全国文明单位一员”的良好形象,做到文明旅游,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是遵守当地法规。没有违反民族风俗、宗教信仰、风土人情的言论和行为。

   二是遵守社会秩序。没有随意插队、随意拥挤、随意喧哗等行为;驾车没有随意并行、随意超道、随意挡道等行为。

   三是遵守社会公德。没有随意乱讲、随意涂划、随意吐痰、随意拍照、随意乱扔、随意吸烟、随意踩踏、随意采摘、随意追捉、随意方便等不文明行为。

   四是遵守景区规定。没有违反景区环境、违反景区警示、违反景区标识、违反交通秩序等行为。

   五是遵守旅途文明。没有不文明言语、没有不文明评论、没有不文明就餐、没有不文明住宿、没有不文明乘车、没有不文明娱乐等活动。

   六是保护生态环境。不乱扔垃圾、不乱踩绿地、不乱摘果实、不乱排废物、不乱捕动物等。

   七是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上涂刻、不在古迹上留言、不在文物上攀爬、不在古迹留影等。

   八是保护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户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随意采摘花草、不浪费水电等。

   九是保护公共秩序。不高声交谈、不无秩序抢道、不占用资源、不违反习俗等。

    十是保护民约公俗。不违反习俗禁忌、不违反乡规民约、不违反道德底线、不违反宗教自由等。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群众监督。

 

   承诺人:                 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