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信阳宝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21号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信阳宝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至8月,对信阳宝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信阳宝泰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信阳宝泰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主要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区域秩序维护(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公司注册资金1100万元。截至2016年底,该公司有管理人员17人、押运及人防业务人员1733人。公司内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工会、15个押运部及5个人防大队;下设安防工程分公司、光山分公司、新县分公司、郑州分公司。
(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根据信阳宝泰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反映(本报告所述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为信阳宝泰公司包含信阳宝泰公司、安防工程分公司情况,不含光山、新县、郑州分公司),截至2016年底,信阳宝泰公司资产总额为4421.3万元,负债为1108.5万元,所有者权益3312.8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8080.1万元,利润总额1176.1万元,净利润为881.7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信阳宝泰公司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财务通则要求;企业内控制度相对完善,执行较好。但也存在少缴税金、金融部门守押业务管理违规、财务报表不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等问题,需加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部门守押业务管理违规
经查,信阳宝泰公司(市保安总公司)虽在光山、新县、淮滨、潢川成立了分公司(淮滨、潢川分公司2013年已停止运营),但分公司实际为个人操控的私营公司,资金投入、业务收支、财产所有权、人员管理均由其个人掌控,上述分公司负责人同时又成立了属于自己的保安服务公司,将以信阳宝泰公司名义签订的金融等单位的守押业务收入转入民营公司;如固始锐鑫保安服务公司直接以信阳宝泰公司之名承担了固始县、淮滨县部分金融单位的守押业务,所有收入记入固始锐鑫保安服务公司账内。经查,2010年至2017年6月,上述公司共承担信阳宝泰公司(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守押业务合同金额13471.31万元,已执行合同金额11188.5万元。形成了私营公司直接从事武装守押业务。
(二)会计核算方面
1.违规计提职工福利费3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信阳宝泰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余额为300万元,均为多年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收支结余。
2.多计管理费用1.02万元
2016年度,信阳宝泰公司购办公桌椅及枪柜等1.02万元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3.应缴未交印花税68730元
2010年至2017年6月,以信阳宝泰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守押合同,实际业务由光山县保安公司、新县军威公司、宝泰公司郑州分公司及固始锐鑫公司、潢川金盾公司运作,涉及合同金额13745.99万元,应缴未缴印花税6.87万元。
(三)财务管理方面
1.财务支出手续不完整
经抽查,信阳宝泰公司于2016年8月发放人防队员降温费69750元存在代领现象,于2016年12月发放人防队员1257人冬季取暖费377100元,由5个人防大队大队长在财务部直接领取现金,但未提供人防队员实际领取签字记录。
2.财务报表不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信阳宝泰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包含信阳宝泰公司和信阳宝泰公司安防工程分公司的报表,未能将光山分公司、新县分公司、郑州分公司财务报表包含在内。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总公司报表应当包含分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信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
信阳宝泰公司高度重视,并向主管单位积极汇报,召开了公司高管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除对规范银行守押业务工作正在积极整改中,其他问题已整改到位。
信阳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