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19号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 自2016年11月29日至2017年2月15日,对信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环保部文件和2009年河南省住建厅、环保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加快省辖市污水处理厂脱氮升级改造的通知》要求,2005年前建成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必须进行提标改造,污水排放应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信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04年建成运营,污水排放仅达一级B类排放标准,因此必须进行升级改造。2013年3月18日,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项目立项。2013年12月、2014年5月,市发改委分别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同意对现有卡鲁塞尔氧化沟等设施进行改造,对现有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等进行更换,对深度处理提升泵室等进行新建,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8486.96万元。建设内容为厂区改造升级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于2014年10月正式开始主体工程建设,2016年6月30日建成、9月29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474.31万元。此次工程决算审计,建设单位共申报7项工程决算6703.2万元,审减工程造价474.31万元。
(二)不合规票据列支出2.2万元。2013年7月,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河南省军区第二招待所开具的会议费发票支付可研评审费用2.2万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一是目前正按审计结果据实支付工程款,二是已经从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取得了合规发票。
信阳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