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国资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3号)

 

市国资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6月至7月,市审计局对市国资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实施的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市财政局批复预算为:财政拨款596.86万元。此次审计主要是委机关及部分企业与财政预算执行相关的内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国资委及下属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较好地反映了2017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相关资料真实、完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但也存在违规收取企业保证金等问题,应当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收取企业保证金200万元。

 

  (二)违规同城接待支出0.48万元。

 

  (三)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35.94万元。

 

  (四)对所属国有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市宏信国有资本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实物出资未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信阳国申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百花会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更新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信阳国申公司超范围使用现金。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涉企保证金问题,要求全部退还企业;对违规同城接待,要求纠正,今后不再发生;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所属国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政策、法规规定进行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认真落实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坚持政企职责分开,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监管。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市国资委已将所收的200万元开发保证金全部退还给河南福阳置业有限公司;对同城接待支出款项,已追回上缴委机关财务;对往来款项,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以前年度呆账、坏账进行鉴证,报市财政局进行核销。对所属国有企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实物出资未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问题,已与相关部门协调补办手续;二是对国企未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已进行了纠正;三是百花会展公司正在向市工商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办理营业执照,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四是国申公司超范围使用现金问题,该公司已完善有关财务制度,今后不再有类似情况。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国资委向社会公告。

 

 

                    信阳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