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25号)

 

光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信阳市审计局对光山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了15个安居工程项目,并对7个乡(镇)15个村的56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做了入户调查。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7年,光山县归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8738.12万元。其中,保障房中央补助资金873万元,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942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132.66万元,土地出让金计提收入1796.73万元,保障房销售收入2514.73万元。2017年,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66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813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2609户。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光山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规定及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底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5813户,当年改造农村危房2609户,棚户区新开工建设258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基本建成642套,面积达67480平方米。全年实施保障房分配入住73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92户,户均享受1.58万元的财政补助,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761户,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18738.12万元,加快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投资额3760万元应招标未招标。

 

   (二)棚改项目56套棚改房未办理竣工备案。

 

   (三)将公租房分配给9名不符合享受公租房政策人员,上述9人又将分到的公租房进行转让,被转让人将两套公租房进行合二为一改造住居。

 

   (四)18户家有房产不符合条件家庭成功申请到住房补贴资格。

 

   (五)12户农户隐瞒情况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0.57万元。

 

   (六)返收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3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初步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查出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审计指出问题后,光山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底,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应招标未招标,住建部门给予处罚,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已取消12户追回资金10.57万元,退还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3万元,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取消18户家庭享受租赁补贴资格,取消9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并将收回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56套棚改房已经办理竣工备案。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信阳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