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27号)

 

息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信阳市审计局对息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了6个安居工程项目,并对7个乡(镇)15个村的63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做了入户调查。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7年,息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9508.6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2096.17万元,县级安排7412.51万元。2017年,通过新建安置住房方式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1601户;通过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26户。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息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规定及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底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5571户,新增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226户;2017年改造农村危房2442户,户均享受1.37万元的财政补助,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当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新开工1601套,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大幅改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棚改项目228套未开工。

 

   (二)棚改拆迁测绘项目合同金额35万元未公开招投标。

 

   (三)未经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违规审批扩大棚改项目建设规模。

 

   (四)经济适用房120套闲置。

 

   (五)廉租房住户43户欠缴租金9.05万元。

 

   (六)7个乡镇违规认定20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发放12户补贴9.3万元。

 

   (七)28人不符合标准违规购买廉租房。

 

   (八)廉租房出售款及租金2527万元未上缴国库。

 

   (九)棚改项目补助资金8052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十)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闲置2739万元。

 

   (十一)相关人员涉嫌虚报工程量套取9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2万元。

 

   (十二)违规收取危房改造对象费用0.65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初步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查出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息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底,息县纪委对时任龙湖办事处分管领导给予党内警告的处分,对时任商务中心区建设发展办公室(产业集聚区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给予约谈;廉租房出售款及租金2527万元已上缴国库,收缴廉租房租金9.05万元,安排使用棚改补助资金8052万元,拨付闲置资金2739万元;120套闲置经济适用住房已分配入住,228套棚改房已开工建设;清退收回28人违规享受的廉租住房;已取消20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保障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9.3万元,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2人、免职处理4人;追缴虚报工程资金3.82万元,退还违规收费0.65万元。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信阳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