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28号)
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信阳市审计局对新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了8个安居工程项目,并对3个乡镇55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做了入户调查。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7年,新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4625.14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3204.67万元,省级补助安排146.58万元,本级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 841.02万元,通过廉租住房出售收入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等其他财政渠道筹集432.87万元。2017年,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91户,其中:享受租赁补贴 176户,实物配租1758户、实物配售 157户。2017年新县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256套。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2103户。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新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规定及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新县实际共投入7702.1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截至2017年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915套,除2017年当年建成187套已分配尚未入住外,其余1728套全部实现了分配入住,缓解了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无房家庭的居住需求,使国家的惠民政策和财政资金发挥了较好的效果。2017年有21户保障对象有序退出,城镇住房保障“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形成。2017年度新县人民政府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筹集危改资金5423.44万元,有6051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住上了安全房,户均享受0.9万元的财政补助,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提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建设资金3882.65万元闲置一年以上。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费用202万元资金未及时支付。
(三)未及时拨付工程款581.22万元。
(四)未及时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8.39万元。
(五)7户18人违规享受廉租补贴资格。
(六)4个乡(镇)4户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待遇。
(七)惠民公租房7#楼项目未经立项,未办理建设四证等建设手续。
(八)部分城镇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三、审计处理及初步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指出问题后,新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底,对于安居工程建设资金3882.65万元,已拨付3373.25万元,结余509.4万元上缴国库;支付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费用202万元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工程款581.22万元,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8.39万元;惠民公租房7#楼项目补办了相关建设手续;取消7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格,4个乡镇取消4户危改资格,分别对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约谈并处理。新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香山新区小畈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水管网工程和仙棚洼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确保2个建设项目尽快建成使用,工程进展缓慢正在进一步整改中,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信阳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