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9-12-30   信息来源:

2019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4月至6月,市审计局对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批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308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基本能够根据支出计划安排使用,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也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2.超预算支出129.6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虚构事项支出12.8万元

 2.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4万元

 3.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19792元

 4.应收未收伙食费15870元

 5.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000元

 6.个人借款长期未归还58139.50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务接待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四)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

 1.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

 2.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五)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往来款中列支收支

 2.“暂存款”长期挂账

 3.工会经费未单独核算

 4.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5.多计少计支出

 6.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余额未并入单位账内核算

(六)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

 1.维修改造工程不规范

 2.建设单位将工程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

(七)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人员聘用未执行政府购买服务

 2.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目前,对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和超标准列支问题,市文物局已退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对多报销的费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经追回;对应收未收的伙食费,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收回;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市艺术中心已向税务机关补缴;个人借款长期未归还5.8万元问题,已清理还款2.6万元;应收未收非税收入问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收回欠缴的房租和场地使用费;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进行了调账处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社会公告。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