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跟踪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9-12-30   信息来源:

2019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和《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7月10日至8月7日对市本级2017年至2019年6月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补助政策执行情况

信阳市针对科技创新实施了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产学研合作等财政补助政策,2017至2019年6月,信阳市共获得科技专项资金10408.5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7008.5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400万元。

(二)其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执行情况

2017至2019年6月,信阳市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积极落实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引导信阳师范学院等单位在河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中录入科研设施仪器86台套;采取了有效措施推动科技贷工作,2018年,有4家企业获批河南省“科技贷”3200万元,2019年新增贷款500万元;落实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了所得税减免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初步建成了科技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三)科技项目管理创新服务情况

信阳市积极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创新项目管理、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的精神,优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2017年本级预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000万元;2018年本级预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200万元;2019年本级预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2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补助政策贯彻落实方面

1.滞留上级科技专项资金572.14万元。

2.未及时配套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585.29万元。

(二)其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执行方面

1.市级“科技贷”业务尚未开展。

2.市级科技综合信息系统未达到使用标准。

(三)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创新服务方面

1.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建设缓慢。

2.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改革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信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截至目前,关于“滞留上级科技专项资金572.14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整改417.84万元;关于“未及时配套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585.29万元”相关单位已整改518.4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科技局向社会公告。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