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安局2016年至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9-12-30 信息来源:
2019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7月18日至8月23日,对固始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公安局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入经费10827.35万元,当年支出10012.43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入经费14939.14万元,当年支出136819.52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入经费19859.12万元,当年支出2134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公安局提供的2016年至2018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上能够反映当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规定。财务支出实行了会审会签制度,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也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无公函列支招待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
1.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699945元
2.个人借款长期未归还15465元
3.库存现金超限额
审计期间县公安局已将现金缴存县支付中心公安账户。
4.应计未记固定资产104139元
审计期间,县拘留所、县交警大队已补记上述固定资产。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违规发放补贴160560元
2.无公函列支招待费220453元
(三)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施工企业涉嫌串标金额7715062元
2.多付工程税费45777.64元
审计期间,县公安局已追回多支付的工程税款45777.64元。
3.将工程发包给无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
4.基本建设项目无概算手续
(四)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执行方面
购买服务等未经政府采购6465101元
(五)涉案财物管理方面
1.未按规定设置专门涉案财物管理场所
2.涉案财物未及时录入涉案财物管理系统
3.滞留取保候审保证金136020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固始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案,对报告涉及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固始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告。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