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安局2016年至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9-12-30   信息来源:

2019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7月至8月,市审计局对光山县公安局及所属单位2016年至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光山县公安局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入经费13585.96万元,当年支出10522.83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入经费1206.93万元,当年支出1247.12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入经费1688.95万元,当年支出14779.5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光山县公安局及所属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也存在违规收取工作经费、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非税收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收取下属单位业务经费602.54万元

2.违规收取县直单位和乡镇经费607.8万元

3.违规收取代购物品差价款5.61万元

4.虚假事项支出8.83万元

5.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非税收入3.8万元

6.罚没款收缴不到位0.65万元

8.未按规定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30.43万元

7.不合规票据列支7.34万元

(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挤占财政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5.77万元

2.挤占公用经费130.09万元

3.支出事项无原始凭证

4.个人借款长期不还

5.账务处理不规范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222.53万元

2.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6.5万元

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4.公务用车超编

5.违规接受企业捐赠车辆

6.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多领工资12.12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购置办公家具、车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新建业务用房已投入使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五)国家投资建设方面存在胡问题

1.建设项目变更内容及规模未经审批,未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先建设后审批

2.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核,工程竣工后也未进行决算支付工程款

3.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

4.维修改造工程不规范

(六)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2.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306万元

(七)涉案财物管理方面

1.涉案财物未录入管理系统

2.涉案车辆管理不规范

3.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款物,涉案款项上缴不及时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目前,虚假事项支出问题,相关单位已纠正;对未按规定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304300元问题,相关单位已将176000元保证金退还当事人,没收保证金128300元;对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县公安局已进行了调账处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光山县公安局局向社会公告。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