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公安局2016年至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9-12-30 信息来源:
2019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7月18日至8月23日,对淮滨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公安局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入经费10076.62万元,当年支出6927.96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入经费11472.59万元,当年支出11010.86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入经费15409.74万元,当年支出14159.4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公安局及所属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基本合法。但也存在虚列建设支出套取资金、应缴未缴税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方面
1.预算编制不规范
2.虚列建设支出套取资金16177.20元
3.应缴未缴税金11658元
4.财政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
5.保证金未按规定设置专户进行核算
审计期间县公安局已整改。
6.超标准收取暂缓保证金2500元
7.应退未退保证金1722600元
(二)财务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长期结余4577100元
2.往来账款长期挂账
3.未按规定设立公安特费专户、未单独核算
4.未设立固定资产科目进行资产核算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车辆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8辆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四)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2.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超概算投资且未验收先使用
3.施工企业涉嫌串标金额4988972.16元
(五)涉案财物管理方面
1.涉案物品未计入涉案财物系统
2.涉案财物未及时处置
(六)其他问题
应退未退释放人员代管资金5213.5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淮滨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案,对报告涉及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淮滨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告。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