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财政局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12-28   信息来源:

2021年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11日至5月27日,信阳市审计局对信阳市财政局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信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财政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收支和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其他有关财政事项等。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10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980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360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37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4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3649万元,调入资金3475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798万元,上年结余4159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370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236万元,调出资金2659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55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717万元;年终结余691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但是,在市级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市级决算收入不够完整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决算收入不完整。市级非税收入3.48亿元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二是资金下达不及时。869.5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分解下达。三是收入征缴不规范。部分非税收入不能及时确定征收单位、收费项目,形成无主收入挂账5591.4万元。四是专项资金作用未发挥。2680.04万元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闲置,未充分发挥其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的作用。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信阳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信阳市财政局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