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审计:“四聚焦”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4-05-08   信息来源:新县审计局

  近期,新县审计局在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过程中,聚焦四个方面强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审计监督,力促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聚焦采购主体,强化政府采购源头管理。以强化采购需求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建设为关键抓手,督促采购主体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工作要求,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从源头杜绝脱离实际工作需要的采购问题,规范更高质量政府采购需求。

  二是聚焦采购程序,促进采购环节规范有序。重点关注采购公告发布、中标结果确定、采购合同签订、合同网上备案等政府采购环节。向中标单位、代理机构、相关主管部门延伸,采取数据分析、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审核采购合同是否完善、采购前有无设置影响公开有序竞争条件,是否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是否存在区域性差异等内容。以改进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为目的,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聚焦资金支付进度,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查看资金管理模块,核查是否由财政集中支付改为采购单位自行支付,是否按合同中约定比例预付款、及时支付合同资金。督促预算单位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责任,不得以未及时组织验收和价款结算审计、以机构变更、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保护好市场主体,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聚焦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关注采购公告公布情况,查看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检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规定渠道对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向社会公开。检查中标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是否“双公示”、发布是否及时、采购合同等备案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是否合理,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暗箱操作”,公开信息滞后的情况。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为供应商提供更及时、更便利的采购信息获取渠道。(胡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