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罗山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25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罗山县2016年保障性

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对罗山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罗山县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201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3801(分配住房2902户,住房补贴899),经济适用房保障400,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2064户。市政府下达罗山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任务1948,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任务2064户。经审计核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分配任务1777套,少完成分配任务171;农村危房任务2064户已经完成并组织了检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保障房分配任务171套。

(二)20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

(三)未按规定收取公租房租金101.43万元。

(四)擅自提高容积率超规划建设8118.75平方米。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罗山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期间已取消了20户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并追回了已发放的资金;未收取的租金已按要求收取;擅自提高容积率问题已进行了处罚。

 

 

           信阳市审计局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