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潢川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24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潢川县2016年保障性

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对潢川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潢川县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300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087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下同)保障3943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744户,限价商品房400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1082户。信阳市下达潢川县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300套,基本建成任务122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82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300套,基本建成任务122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82户。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闲置2年以上资金1990.01万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滞留58万元。

(三)未及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7.26万元。

(四)少计提安居工程资金325.38万元。

(五)采购棚户区拆迁安置房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六)21户虚报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

(七)15户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待遇。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潢川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期间,已取消15户违规享受农村危改补助资格;21户虚报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已被取消资格并追回了违规领取的补贴;收回的存量资金616.21万元已全部拨付,其余闲置资金将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未计提的资金已整改;相关部门已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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