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信阳市水利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10号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信阳市水利局2016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17日至4月30日,对市水利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水利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水利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汛抗旱、水利设施管理、水库移民及全市水产工作等。市水利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等12个科室,所属二级机构2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4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9个,差供事业单位3个,自收自支单位4个。截至2016年底,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39人,实有35人;二级机构编制总数635人,实有人员593人。
市水利局系统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度,收入总额为232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989.5万元,其他收入144.4万元,事业收入79.6万元;当年支出172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3.4万元,项目支出10617.7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利局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工作,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较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收支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但也存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34274.05元
2016年度,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应缴财政专户款22950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市泼河水库管理局房屋出租税后收入及板栗园承包费11324.05未上缴财政专户。
(二)应收未收房租64.5万元
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市水务机关服务中心应收浉河区重科通讯部房屋租赁费175万元,截至2016年底,实际收到房屋租赁费110.5万元,应收未收租赁费64.5万元。
(三)挤占专项资金12.21万元
1.2016年度,市淮河管理处在“防汛费”科目中列支办公楼电费、办公楼维修费、河道采砂会议支出合计8.83万元。
2.2016年度,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测站在“项目支出-农田水利”科目中列支大别山学院培训费0.28万元。
3.2016年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项目支出”科目中列支单位公务灶支出、大别山干部学院培训费计3.1万元。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
1.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008年至2013年,泼河水管局实施的水电站三次技改项目共计投资220万元,技改工程于2013年已投入使用;2012年,河南省水利厅、财政厅安排泼河水管局水电站中央预算内投资-电站增效扩容项目283.5万元,2015年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上述项目因省水利厅未进行竣工验收,该单位未办理竣工决算,也未估价增记固定资产,造成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固定资产处置账务处理滞后
截至2016年底,市水利局机关服务中心账面反映固定资产余额为51.02万元,但无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经查,其固定资产为办公房30万元、车辆14.5万元、办公设备6.52万元。车辆已于2013年被拍卖,但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办公设备已过使用年限未办理报废及财务手续。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信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市水利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并完善了有关财务开支制度。截至目前,对本次发现的有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已按要求纠正。
信阳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