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9号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3日,对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食药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同时挂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管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等,并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内设办公室、法制科、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等11个内设科室。2016年末实有人数65人。
2016年局机关当年支出1208.85万元,经费支出978.45万元,拨出经费230.39万元,累计结余2415.73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食药监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但也存在项目资金闲置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资金闲置2120万元
2016年10月、12月,市食药监局分别收到市财政拨入项目建设投资款2120万元。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该项目2016年应开工、2017年建成,但截至审计时,该项目尚未启动,造成资金闲置。
(二)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市食药监局归省局管理时在工商银行信阳申城支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划归市政府管理后,账户资金已全部转入市财政支付中心,但账户并未撤销。经审计查处后,该账户已撤销。
(三)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收回。
2016年末,市食药监局其他应收款余额84.59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市食药监局对审计查出问题积极整改,项目建设资金2120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银行账户已撤销,其他应收款正积极清理。
信阳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