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农业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8号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农业局2016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17年5月8日至6月30日,对市农业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农业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种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全市农业防灾减灾责任;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等。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与政策法规科等9个科室。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工勤编制3名,实际在职30名,离退休人员31名。2016年,市农业局机关收入765.32万元,经费支出717.77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但也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挤占专项资金39.44万元
1.2013年至2015年,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挤占超级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等33.18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支出。
2.2014年至2015年,市种子管理站挤占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6.26万元用于单位车辆维修、水电费等。
(二)非税收入未缴市财政87.21万元
1.2013至2016年,市蚕业试验站收取马祖萍等人房屋租赁费50.91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2.2013年,市种子技术服务站收取王启峰等人房屋租赁费34.8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3.2016年,市茶业试验站收取余长兵土地租赁费1.5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三)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23.38万元
2014年,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购拨固定资产未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账23.38万元。
2.处置固定资产未经审批2.8万元
2013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未经审批处置固定资产一批原值2.8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市农业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挤占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非税收入未缴市财政问题,已上缴市财政非税收入26.5万元,余款正在积极落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