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地税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地税局2016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5月至6月,对信阳市地税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地税系统累计入库税收收入494485万元,其中:营业税139327万元、企业所得税54815万元、个人所得税48169万元、资源税4127万元、土地使用税1409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8053万元、印花税5271万元、土地增值税47948万元、房产税13063万元、车船税9056万元、耕地占用税84654万元、契税43467万元、增值税1866万元、烟叶税578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地税局认真履行职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但是,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应征未征本期税款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征未征11家企业税款473.38万元。

经延伸审计调查,发现1家企业销售收入未及时结转,造成应交未交企业所得税410.06万元;经比对、分析国有土地出让交易信息,发现10家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3.32万元。审计后,已补缴税款410.06万元。

(二)预征税款720万元。

201611月至20173月,信阳市地税局在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下预征1家企业土地增值税720万元,其中201611月至12月征收300万元,20172月至3月征收420万元。经调查,该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已按销售收入进行预缴, 20174月才开始清算。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目前,市地税局正在积极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

 

 

信阳市审计局

                                                    2017年1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