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畜牧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2017年第3

信阳市审计局关于市畜牧局2016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信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320421,对信阳市畜牧局及所属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阳市畜牧局是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防疫检疫科、畜牧科等9个科室,下设信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信阳市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3个全供事业单位,信阳市畜牧工作站1个差供事业单位。截至2016年底,局机关实有在编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9人。

2016年度局机关财政决算报表反映:本年收入5766771.60元,本年支出5835981.60元,本年结余-69210元,累计结余34178.65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市畜牧局基本能够执行财政部门下达的本部门支出预算,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也存在多申报专项经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申报疫苗配套经费101.75万元

2015年至2016年,市畜牧局按照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配套经费比例要求,支付省畜牧局“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疫苗”市级配套经费338.25万元。市畜牧局两年实际向市财政局申报配套经费440万元,多申报疫苗配套经费101.75万元。

(二)结余资金353.0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截至2016年底,市畜牧局2012年以前多申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疫苗”市级配套资金353.08万元挂其他应付款。

(三)应收未收行政事业性收费5.19万元

2014年至2016年,市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受县区畜牧局委托,对251批次饲料、兽药、畜产品等进行检验,按300/批次的收费标准,应收检验费7.53万元,实收检验费2.34万元,应收未收5.19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市畜牧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逐项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监管等相关制度。截至目前,有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纠正。

 

 

 

信阳市审计局

2017128